李霄开始秀车技了,他将后面的人甩的昏头转向,最后他将一群人堵进了巷子里。
那些人下车后虎视眈眈的看着李霄,谁也不敢上前。
李霄指着那群人说道,“我最讨厌别人盯上我的家人,有什么事冲着我来就行,我很乐意奉陪。”
说着李霄动了动手指头不再与他们废话了,直接上吧,打完了他还想回家陪老婆呢。
他跟她老婆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,容不得这些人浪费。
“你们谁先上啊,还是说一起来?”李霄向说一不二,这些人也知道,一个个的停在原地不敢上前。
李霄对自己的身手很有信心,他这么多年来,从未遇见过什么天敌之类,唯一一次受了很严重的伤,还是因为出了意外,他手里的枪,被人换成了假的。
“李霄好久不见啊。”里面的头目慢悠悠的走到李霄面前,因为心里有些畏惧还是与他保持了一段距离。
李霄冷眼看着面前剃了个混混的人,丝毫没有惧意,“怎么,好久不见你们就这么想我吗?”
“李霄!死到临头还敢这么横。”混混从腰间拔出一把枪,恶狠狠的说,“你如果愿意跪下来求我的话,我可能会考虑饶你一命。”
看到枪的时候,李霄有些惊讶,他没想到这些人居然真的可以弄到枪。
只可惜他李霄根本不害怕,心里已经暗地做好了计划,趁他不备的时候把枪抢过来,李霄敢肯定,在这里他没装消声器是绝对不敢开枪的,当时候引来了警察,吃亏的也是他们。
“你敢开枪吗?你敢拿枪对着我?”李霄说。
这话让混混有些不敢接,他故作胆大说,“你以为我不敢开枪吗?”
李霄注意到了,那人的手确实是在颤抖,他可以徒手杀死他,可是每次执行任务时,他拧上别人脖子的那一刻,他总是会想起沈梦琪,他的心揪软了。
看来,沈梦琪是他的软肋没错了,这在佣兵界是一个致命的弱点,若是有一天他的仇人拿着沈梦琪来威胁他,他该怎么办?
所以,李霄必须更强大,才能彻底保护好他的女人。
“李霄,你真的以为我不敢开枪吗?!”说着他将枪对准李霄,手有些颤抖。
李霄似笑非笑的看着那人,故意逗弄着那人,“我就赌你不敢开枪。”
“操!那老子就成全你!”恼羞成怒,说着那人举起了手枪对准了李霄。
李霄眸色一沉,就趁着这个时机,李霄抓他的手腕,反手一拧,那人疼的尖叫,枪也掉在了地上,李霄无视他的求饶,这些人真的是不堪一击,他拧断了那人的胳膊。
然后,一踢在混混的膝盖上,混混双腿一阵剧烈的疼痛,直挺挺的跪在地上。
后面一帮人准备上前帮忙,李霄却捡起枪对准混混的太阳穴,“谁敢动手,就给他收尸。”
“李霄,我错了,你不要开枪!”混混吓得惊慌失措,他真的还不想死。
听到求饶声,李霄冷笑眼底讥讽,“我说了你不敢开枪的。”
“不敢!不敢!我再也不敢了,求求你放过我。”
这枪放在混混身上,就想定时炸弹一般,让人不得不畏惧。
李霄其实并不想杀人,因为沈梦琪,他现在想要一份稳定的工作,什么在梦琪的公司里当个清洁工也不错,还能随时保证自己的安全。
但是现在最重要的事情还是搞定沈万那只老狐狸吧,只要不把他搞定,他跟梦琪就别想好好的在一起了!
“李霄,你没事吧。”老鹰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急促。
这时李霄正有点难以抉择,好在老鹰赶到了,而这时李霄的老鹰也赶到了现场,几下将几个杂鱼完全制服。
李霄看了看怂到极点的混混,心里一阵厌恶,决定将人放开,留给老鹰的人处理。
得到自由以后,混混看准了一块砖头,拿起准备往李霄头上砸去,“李霄!我们同归于尽!”
老鹰看到连忙提醒,“李霄小心!”
李霄迅速躲开,下意识的扣动了扳手,只听嘭的一声,混混被一枪爆头,血溅到了他的身上。
混混直挺挺的倒在地上,血如泉涌。
这属于意外,李霄完全是为了自保才开的枪,他看了看你自己的手,有些难以置信……
很自然的,枪声引来了警察,李霄因为当时在场被一同带走,当警察赵宏认出是李霄的时候,连忙狗腿的跑了过去,点头哈腰的,马上就宣布李霄可以走了,即使他失手杀了人。
之前,李霄的案子就是他负责的,因为缴获了不少的毒品,他还立了大攻呢,若是没有李霄的举报他可能也就坐不上这个位置了。
“没事了,李霄李霄,你可以走了。”
“恩。”李霄淡淡的嗯了一声。
警察长将李霄送出了警局,坐在老鹰的车里,他的心情不知觉有些沉重,有种窒息感,他很久没有亲手杀人了,心里有些不舒服。
怪就怪在那人不敢招惹他,李霄疲惫的坐在座椅,将头靠在背椅上,累极的模样,老鹰体谅他,放慢了车速,李霄却让老鹰将自己送到了酒吧。
心情从未如此糟糕的李霄,打电话叫上了朋友老鹰,去了酒吧喝酒。至于他今天发生了什么,她什么也没有说。
老鹰见了李霄也觉得惊讶,毕竟在他们之中而李霄是最为低调的一个,而他背负的东西却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沉重。
如果,有办法帮他分担一点的话,老鹰也如义不容辞的,可是他能替李霄分担的也是微不足道的。
“李霄,你今天到底怎么了?”老鹰忍不住问道。
李霄握着酒杯晃了晃里面的红酒,目光渐深,“墨轩,我杀人了。”
“……”老鹰一愣,忘记了回话。
李霄笑了,反问道,“你忘了杀人什么感觉没有?”
男子点了点头,忽然想到了什么,眉头一皱,“李霄,到底怎么回事?”
“之前的那帮人而已,我已经处理了。”
“斩草除根更好,一个蝼蚁而已,李霄你何必在意。”
“我知道,他还不值得烦恼。”要知道他李霄在商场上是出了名的冷血,这个人的性命对于他来说,根本没有无伤大雅。
“林轩的宴会要开始了,李霄你准备好了吗?这次你去了,他肯定会为难你的。”
“没事,他愿意玩,我就陪他玩。”李霄杯子里的红酒晃了晃,一饮而尽。
脑海里有不自觉的出现了林轩那张让人讨厌至极的妖孽脸,李霄攥紧了酒杯,恨不得将其捏的粉碎。
他之前对林轩一向是置之不理的,可是他最近一次一次的出现在沈梦琪的面前,像只苍蝇一般晃来晃去,不得安生。
李霄看着瓶里像鲜血一般的红酒,虽然味道很好,却无法满足,他平时只是偶尔喝一点,这种温性的酒已经满足不了他了,他想要更烈的酒,他还拉着老鹰一起喝。
因为要照顾李霄,老鹰没有喝多少,只是看着李霄,等李霄喝多了,他才将人扶起来,塞进自己车里,送回了上官家。
沈梦琪已经坐在沙发上等了很久了,乐乐已经睡着了,李霄却还没有回来。她给李霄打电话也是无人接听,沈梦琪很着急,完全没有任何办法,她不知道李霄在什么地方。
终于,在门铃声响起的那一刻,她如同被救赎一般,老鹰扶着李霄回来了,看着失去意识的李霄,沈梦琪眉头紧蹙,这到底怎么回事?
老鹰将人放在沙发上,歇了一口气,沈梦琪连忙替他倒了一杯水,老鹰接过来说了一声谢谢,然后他仔细看了看沈梦琪的脸,“你还记得我吗?”
沈梦琪看了看老鹰清秀的脸庞,脑海里突然冒出了名字,“老鹰?”
“对啊,就是我啊,好久不见!”
“对啊,好久不见。”
“好了,我先走了,你好好照顾李霄啊。”
“恩,我会好好照顾他的。”
天色已晚,沈梦琪实在不好再留他,只好让他先离开,她送老鹰出了大门口。
回来的后,发现李霄已经从沙发掉在了地上,沈梦琪连忙跑了过去,扶他起来。
靠近这个男人,沈梦琪才闻到除了酒味,还有一股淡淡的血腥味,她仔细的检查着李霄身上有没有地方受伤,好在只有胸口的地方有几滴血迹,其他地方没有。
这应该不是李霄的血,但是一想到莫名其妙出现的血迹,沈梦琪还是不由得胆战心惊。
李霄到底去干了什么事,她什么都不知道。
沈梦琪艰难的把李霄扶上了楼,弄到床上,她已经精疲尽,坐在床边休息了一会儿,为了让他能够睡的舒服一点,沈梦琪扒了他的衣服裤子,然后拿着衣服去了洗衣房,亲自为他洗去血腥味。
沈梦琪心说,哼,李霄啊!李霄,你是哪辈子修来的福分让我这个大总裁来给你洗衣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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