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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入宗(1 / 1)

张易看着桌上的饭碗,很惊讶所谓的‘仙门’居然如此奢华,他已经进入玄天宗三天,还是有点不太适应这里,吃饭用白玉碗,喝水用翡翠杯,睡觉用锦丝被,连小便的夜壶都是金铰银铸,他在长宁镇待了十六年,不知道日子还能这样过!

当日黄昏,他们五人跟随两个山主,坐在沉浮叶上一起进入玄天宗,在暗淡的天光下,路上的景色十分模糊,只是觉得飞了足有半个时辰,便看到眼前所及,都是郁郁葱葱,和灵云城一样,不受外界天寒地冻的困扰,到处春意盎然,温暖舒适。

张易被安置在一座山上的小院里,薛金虎和贺武随李开山离去,而叶兰依则跟着宋无须走了,至于段浪和段天伦几人,进入玄天宗后,中途便飞向其它山头,想必段家作为轩武国第一修仙世家,在宗内自然有他们的地盘。

路上两个山主什么也没问,包括那只速度堪比洞幽境修士的灵虫,一直放在玉盒中被张易揣在怀里,既没有要走,也没有询问是如何捉到的,这让人感觉很奇怪,不过也在预料之中,毕竟是宗中的大修士,自会有办法知晓一切。

张易被丢在院子里之后,只是听宋无须简单交待了几句,告诉他柴米油盐放在哪里,吃饭睡觉在哪里,然后就带着其他几个人直接飞走了,这让张易极为郁闷!宗门中没有师傅的人,就像世俗中没娘的孩子,人见人嫌!

是的,张易没有拜师,尽管路上两个山主提醒了几句,似是都有意收他为徒,但这个看起来愈发成熟的少年,谁的情也没领,天机老人那件事还没完,拜一个假惺惺的师傅何用?不如得过且过,做个自由自在的‘孤家寡人’。

他当然也有算计,自从知道了催动体内封存的力量,需要消耗法力后,他极为盼望能够多找些灵液来,练好那篇玄妙的口诀,先完全开了灵再说,如果体内多存点法力,说不定遇到凶险时还能出手抵挡,总好过等在这里任人宰割,可惜他进了院子后,三天来一个人影也没见,看来此处是个极偏僻的地方,似乎专门针对像张易这样的人而设。

“今朝有酒今朝醉,明朝无酒喝凉水!”

想起高大那句话,张易闻着翡翠怀中的佳酿,端起来一饮而尽,这是他在一间放置杂物的房中扒出来的,不知道搁了多少年,打开酒坛后香气四溢,让他一个本来不喝酒的人,也忍不住想品尝品尝。

整个院子并不大,前后左右十几间屋舍,吃喝拉撒所用之物一应俱全,只要自己会做饭,在这里住下去不是什么难事,幸好张易对烧饭不算外行,从小就学过,对他来讲此地还算不坏,唯一遗憾的地方,便是这处院子没有大门,无法走出去。

屋舍外围是一圈高高的院墙,由普通的石条砌成,墙壁光滑难攀,院中也没有什么靠墙的大树,张易逛过几番后,终于死了想逃出去的心,这地方明显就是为了囚禁像他这样的普通人而造,能想到的逃跑办法早就被人堵死,不如安心的吃好睡好,等着那个所谓的‘大先生’回来。

张易抬起头,天气很好,万里无云,眼见四处皆是绿叶遮掩的山峰,想必这个院子所在的地方并不高,十几间屋舍是用大青砖搭建,覆盖上等琉璃瓦,在阳光下熠熠生辉,门窗桌椅皆是用考究的木料做成,看起来精巧异常,张易不懂木材,只是猜想这些摆舍应当很贵重。

他悠闲得坐红中透黄的大圈椅中,摸着厚实的扶手,喝一口酒,吃一口大饼,饼是他今早摊出来的,火候大了些,将两面炕的有些焦糊,可是依旧不妨碍他美滋滋的品尝着,与以前十几年的苦日子相比,如今算是舒服到天上了!

张易断定,玄天宗号称第一仙门,以名门正派自居,受朝廷与各郡旺族敬重,绝不会堂而皇之的在宗内杀死几个普通人,这对本派的名声损害极大,没有进入玄天宗前,他们还可以在磨练中使诡计,可是一旦过关进入玄天宗,几人就是正式弟子,想杀必须要找到合适的借口,所以他暂时应该还算是安全的。

酒是醇的香!越喝越舒坦,张易以前没怎么喝过,仅在来灵云山的路上,跟着薛金虎父子饮过两三次,此刻几杯下肚竟有些微醉,他晃悠悠的从椅子上站起来,准备转身去屋中歇会,结果扭头一看,发现不知何时,身后竟站着一位装扮不俗的人。

只见此人穿白袍,蹬锦靴,扎玉带,三十多岁中等身材,相貌普通,却长着一个极为突出的鹰勾鼻子,站在几丈外神色颇有些傲慢,张易仅仅看了一眼,身上的醉意就突然醒了一半,因为对方的衣着打扮,与他曾杀死的段飞一模一样,而且对方的腰中也挂着一块漆黑的木牌,木牌上面写着三个古朴的大字,玄天宗!

来人看张易醉醺醺的,啧啧叹气道:“烂泥扶不上墙!师兄弟皆传有位先天灵眼入宗,可惜根基太差,没有被三大山主收为徒弟,原以为你会知耻而后勇,谁想到竟是这般的草包,只知醉生梦死,可怜,可恨!”

这番奚落之后,张易另一半的酒也醒了,他纳闷的想,难道这些修仙的弟子,都是如此的傲慢不羁,夸夸其谈?他本想辩驳几句,后来觉得没什么意思,像面前这种眼高于顶的人,永远只会盯着一些表面的东西,只要不能把他们打扒下,说什么都白搭,但是张易心里又不想吃这个嘴上的亏,于是冷冷的讽刺了一句。

“烂泥总比驴粪强!有些人是外光里不光,穿的倒是不错,天天打扮的人模狗样,其实不过是个绣花枕头,在大家眼里屁都不是,敢问这位公子,你不是这样的人吧?”

张易说完后重新坐在了椅子上,那鹰勾鼻听到眼前少年骂人连弯儿都不拐,顿时气得脸色煞青,一脚踏前掏出了把银光闪闪的长剑,呵斥道:“兔崽子,别给脸不要脸,小心老子宰了你!”

“来呀,让我看看,你有什么本事!”

看到鹰勾鼻手中的长剑,张易又是眼前一亮,这小子的穿着打扮,包括所用长剑,都和那段飞如出一辙,看来他得到那些东西,并非段家独有,这样送给薛金虎那身衣裳,就不会引出什么麻烦来,而眼前这个跋扈的弟子,站在自己身后半天,体内封存的力量也没有给他任何‘提醒’,想必对方今日来不是挑事的,而是另有所求。

果然,听到张易的挑衅,那人不但不怒,反而将手中的长剑收了起来,冷冷笑道:“知道你能捉住噬冥蛾,身手比一般人快了些,也不用这般目中无人,且让你得意几日,早晚收拾你!”

张易心中顿时了然,原来是为那只歹毒的灵虫!三天来他一直在想,这灵虫的速度奇快,堪比洞幽境大能,在仙门中也是很少见,无论是当初三位山主中哪个放出去的,想必一定会从他手里要回,如今就自个儿找上门了。

他也不废话,直接从怀里掏出玉盒,意味深长的说道:“灵虫可以给你,但须用你身上那套光鲜的行头来换,如何?”

鹰勾鼻心中一惊,暗叹眼前的少年果然不一般,他只是随便说了句话,就能猜到自己此行的目的,难怪来之前师傅交待再三,不要轻举妄动挑事伤人,听到张易如此直接,他也就不再掖着藏着。

“我是绮云殿大弟子屠战,前几日殿中灵虫噬冥蛾失窃,不想逃到第三关刀山火海中,被你误打误撞收了去,今日奉山主之命前来认领,你还不快快交出来?”

“绮云殿?”张易知道了,原来在第三关中设计自己的,是那个眉目艳丽的银针夫人!对于屠战口中的‘失窃’之说,他自然不会相信,这么重要的灵虫,怎么可能会随便失窃?

“认领什么?这虫子是我费尽千辛万苦才捉到的,莫说它身上没有刻你们绮云殿的名字,就算是刻了,也得给我点辛苦钱吧,我看拿你那身行头来换就不错!”

“大胆张易!我这身法器也是你这刚入门的弟子能穿的吗?这可是只有宗徒才可以穿的,再说,凭你那灵虫也想换我身上这几件宝贝?做梦!”

“宗徒?”

看着张易疑惑的表情,屠占像是炫耀一般,冷笑道:“玄天宗弟子分两种,普通弟子和宗徒,只有在三十岁以前通窍者,或是身居天灵根的资质,才能得到宗中赏赐的这几件法器衣物,我屠占二十九岁便已通窍,自然不是你等普通弟子能比!”

“二十九岁才通窍,还这么沾沾自喜!”张易讽刺了一句,接着说道:“什么宗徒不宗徒?今日你没有东西来换,就别想带走这灵虫,若是要硬抢,咱们就别说那么多废话,尽管放马过来!”

张易摆出一副不怕事大的样子,说话毫不含乎,他倒不担心屠战乱来,且不说玄天宗中不准擅自私斗,只说这几日,他身处小院的灵气远比外界更加浓郁,身体亏空的那少许法力已经恢复过来,可以与通窍境的人周旋上一招半式,这还是由于他没有修习吐纳之法,否则早就恢复了。

屠战看张易是铁了心,捞不到好处绝不撒手,鄙夷的笑了几声,右手一挥,面前的地上立刻多出了一百个白玉小瓶,全都是灵液!

“一百瓶灵液,够不够你的辛苦钱?”

看到熟悉的白玉瓶,张易的眼睛立刻眯成一条线,心里乐开了花!正愁瞌睡没枕头,就有人送过来,他这几天不断的捉摸,若是手中有足够的灵液,开灵自然不在话下,而一旦完全开灵,他的法力肯定要提升许多,再使用体内那种封存的力量时,当然更有把握。

“才一百瓶啊,你打发要饭的呢?咱们都是痛快人,最少也得两百瓶!”

张易止住心中的激动,故作镇静的伸出两个手指头,他对修行所用的东西根本不了解,更别提是灵虫,原先想这噬冥蛾顶多也就值个十瓶八瓶灵液,没想到屠战出手就是一百瓶,这可大大超出了他的期望,不过他并没有马上接受,而是加价要了两百瓶,俗话说‘马不吃夜草不肥’,好不容易逮到一次敲竹杠的机会,岂能白白放过!

“好,一言为定,两百瓶!”

那屠战对这个价格好像很满意,当即答应下来,随后又是右手一挥,地上摆出了整整两百瓶灵液,这次轮到张易傻眼了,难道他要价低了?还是这些灵液被做了手脚?

于是他将玉盒放进怀里,走出几步来到那些玉瓶旁边,拿着仔细辨别起来,同时防备着屠战可能出手抢夺,自从进了玄天宗,他很少再相信别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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