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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1章 掷弹兵(1 / 1)

三千包衣奴才,加上汉军,少量旗兵,这样的兵力配备原本能顶一上午,可今天只顶了半个时辰便伤亡殆尽了。

陡然猛增的伤亡,让济尔哈朗眼皮直跳。

“不知明军又祭出了什么妖法。”

他本能的觉察到,明军一定是祭出了新战术,可他如今没有别的办法,只能用人命去填。

“奴才的命不值钱。”

济尔哈朗安慰着自己,可是……

“呜……轰!”

大队的明军步兵刚退下去了,城外的重炮再次发出轰鸣,大炮轰,步兵冲,步兵冲完大炮轰……

大炮轰完步兵冲。

一力降十会,古来如此。

明军好似永无休止的攻击,如此单一机械的战术,却让济尔哈朗无可奈何,满是皱纹的老脸上凶光毕露。

他鹰隼一般的眼珠在一个个包衣奴才脸上掠过。

“主子……饶命呐。”

包衣们一个个战栗着,匍匐在地,嚎啕大哭着,还有人当场吓尿了裤子,散发出一股莫名的腥臭气味。

“锵!”

可主子爷发脾气了,一个眼色,身旁护兵拔刀出鞘,当场几个腿软的包衣劈翻在地。

“噗!”

人头冲天飞起,黑血喷洒。

“上,上!”

济尔哈朗撕下了平日里和善的伪装,咆哮着,嘶吼着,将大清的包衣奴才们赶到城墙上送死。

死撑。

当凛冬来临,滴水成冰,明军的补给一定会出现极大的困难,到时候大清翻盘的机会便来了。

又是一个夜幕降临。

夕阳西下,纷纷扬扬的雪花再次落下。

明军,大营。

新组建的猎兵营首次出战,便取得了极大的战果,从各部抽调的神射老卒,对这种新式火枪赞不绝口。

射的又远,又准。

尤其适合躲在大批步兵身后,两翼抽冷子放枪,以至于装填不便的些许缺陷都被无视了。

“射死几个?”

“十来个……”

猎兵们凑在一起夸耀着战功,让人十分艳羡,一个全新的兵种在这片土地上诞生了。

“嗯……”

对这些麾下最精锐的步兵,周世显十分满意,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邪笑,两千名猎兵……

他手底下有了这批猎兵,应变复杂的战局又多了几分胜算,战争的形势在悄然之间发生了些许变化。

何为猎兵,猎兵便是步兵之王,在千百年来步兵对抗骑兵的历史上,一直到了猎兵的出现,才算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。

猎兵是真正可以靠着一己之力,干翻骑兵的强大存在!

这便是狙击手的魅力。

一个身经百战并且射术出色的猎兵,在有利的战场环境下,使用来复枪射杀骑兵这样的大型目标。

可以说是探囊取物!

历史上大名鼎鼎的阿尔卑斯山猎兵,便是这样可怕的存在,如今猎兵出现在了大明的辽东。

这是历史上步兵对骑兵真正的逆袭!

夕阳晚照,寒风凛冽。

明军为了取暖,在堑壕里点燃了大量木柴,一堆堆篝火好似繁星点点,照耀着一张张年轻的脸。

“咕咚。”

罐头煮成的肉汤在行军锅中沸腾着,一队队士兵排队领取了吃食,便在堑壕中狼吞虎咽着。

“呼。”

瞧着西北方阴沉沉的天色,周世显眼中罕见的有了一丝焦虑,天公不作美,看样子今夜又是一场大雪。

气温再一次骤降。

“贼老天。”

正在处置加急军报的参谋军官们,忍不住嘀咕着,这老天爷为何总是与大明作对?

崇祯年间,旱灾连年,旱的赤地千里,民不聊生,可清军一入关又变得风调雨顺。

如今随着明军出征辽东,伐清之战,激战正酣,可老天爷又一次变了脸,这辽东的天气一反常态,格外的冷。

这老天爷好似在故意与大明作对。

“再这样下去……”

前线将士难免出现冻伤。

参谋军官们商量着,应该叫漠南各部加紧运送一些獾油过来,獾油便是獾的脂肪,融化后抹在身上可以防冻。

“准。”

周世显挥了挥手,叫人加紧去办,所谓战争,便是由一个个细小的环节组成,稍有不慎便会全盘皆输。

“希律律。”

此时黄得功急报,在盛京西,北两个方向发现了清军异动,建州老寨方向的清军骑兵有大规模集结的迹象。

“嗯……”

周世显眼中闪烁着森森冷冽,轻道:“知道了。”

战事猛然间紧迫起来。

这本就是一场豪赌,却不得不赌,他麾下以步兵为主的野战军团,若是辽东的恶劣环境都熬不过去。

将来又该如何面对西伯利亚的严寒?

心中生出一丝焦虑,一个念头冒了出来,周世显犹豫着要不要再祭出一个大杀器,组建一个全新的兵种。

掷弹兵。

这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兵种,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掷弹兵军团,大明军中也一只都有少量编制。

可是在同时代的西方陆军,还没有正式进入大规模的陆军编制,掷弹兵的大规模应用,是在十七世纪末期的法国陆军……

故名思议,掷弹兵便是使用手榴弹作战的步兵。

关于这个强大的兵种,周世显也考虑过,可迟迟没有提上日程,为啥呢,因为操作起来实在太困难了。

古人也不傻,若是手榴弹真那么好用,在就大规模装备了,问题是建立这个兵种,难度实在太高了。

这个时代可没有手榴弹,也没有高爆炸药,只有装填黑火药的石雷,

因为黑火药爆炸威力很小,石雷不能做的太小,太小了,威力和炮仗差不多,只能往大了做。

一颗石雷动不动十斤,二十斤……

首先掷弹兵要身材高大,身强力壮,光是这一条,就让很多国家的陆军打退堂鼓了。

然后问题来了。

掷弹兵的定位是轻步兵,还是重步兵呢,作战时要不要披甲呢,倘若掷弹兵不披甲,那就太傻了!

那岂不是成了活靶子?

所以历史上的掷弹兵都是重甲步兵,要披甲,还要披重甲,想想看一个士兵身上披着几十斤重的甲胄,还要把沉甸甸的大石雷扔出去……

这难度得有多高?

所以能当掷弹兵的,必须是百里挑一的大力士。

可就算身体素质满足了要求,问题又来了,这个时代是没有火柴的,点燃引线也不容易。

好不容易把黑火药制造的药捻子点着了,仍早了不行,仍晚了也不行,要是士兵手一软,脚一滑仍歪了。

那可就太悲催了,不但没炸到敌人,还把自己人炸死一大片,一个不小心扔手雷就变成自爆了。

所以说,当这个引信不靠谱,手榴弹过于本宗的时代,当掷弹兵需要极大的勇气。

掷弹兵都得是大力士,还要不怕死,拥有超越常人的心理素质,出色的战术素养……

都得是精锐中的精锐!

和大多数人想的不一样,这可是一个超高技术难度的兵种,每一个这样的精锐士兵,都是一支军队中的宝贝疙瘩。

所以历史上的掷弹兵部队,都是欧洲列强陆军之中,最强大,最精锐的部队,能入选掷弹兵部队也是一种荣耀的象征。

“哒,哒。”

周世显在帐中缓缓踱着步子,他当然知道精锐掷弹兵部队,建设不易,可建成之后能发挥出来的强大威力。

玩好了一鸣惊人。

玩炸了……

那就是杀敌八百,自损一千。

“哒!”

沉吟良久,周世显停下脚步。

“来人呐!”

他决心已下,这一仗他没有退路,还是要把掷弹兵营组建起来,他要给清军骑兵一个惊喜。

随着一声令下,明军大营中喧嚣起来。

传令轻骑四处,下令各镇军,各团营抽调身体高大强壮,心理,战斗素养优秀的老兵前往帅营听用。

可这样的士兵都是各个团营的精华。

一下子抽掉了三千多人,连凤威军这样的天下强军,也面临着基层部队失去骨干,并且大量失血的窘迫。

可六个掷弹兵营也组建起来了。

立刻开始训练。

手榴弹这东西还有个好处,这东西打造起来十分简单,就是一个空心大铁球,里头塞满了改良过后的黑火药,再插上火药捻子。

成了!

将木炭的比例降低,硝的比例提高,爆炸威力,成倍提高,最后做出来的成品是一颗……

大链球。

这玩意怎么扔呢,扔的时候需要点燃火药捻子,穿着厚厚甲胄的士兵,提着兹兹冒火的大链球,一个个的冲出堑壕。

然后向着敌人冲过去,冲近了,原地转几圈……然后借力将大链球狠狠扔出去。

“轰!”

一声巨响,大链球爆炸,尖锐的铁片四处飞舞。

“噗,噗。”

碎片漫天飞舞,杀伤力十分惊人,躲在掩体后的众将官大吃一惊,本能的趴下了。

“这!”

看到这种全新的兵种,朱慈烺,参谋军官都惊呆了,大明中兴二年这个时期,近代掷弹兵还没有出现呢。

这个兵种的正式出现,是在公元1670年的法国,当时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下令组建。

一亮相就大放异彩,在欧洲引领了一波建设掷弹兵的潮流,荷兰,西班牙,各国陆军纷纷效仿。

这其实就是一颗大型开花弹……

只不过,不是由大炮发射,而是由士兵投掷出去的,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,开花弹是不能用前装滑膛重炮发射的。

滑膛重炮的膛压太大,可是会炸膛的。

“啐。”

周世显从掩体后爬了起来,拍了拍身上的灰尘,思索后徐徐道:“还可以改良一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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